在歐美許多航空公司的理念中,員工是第一位的,因為他們是將公司的服務品質傳遞給旅客的人。如果他們自己都不能擁有自己的人格和尊嚴,你又如何指望他們能提供一個有品質的服務?在關鍵時刻能夠確保公司的利益和尊嚴呢?
另外就是:旅客有權益,但旅客的權益不是無限的;同時旅客也有責任,旅客應該為自己的行為支付相應的法律和經濟的代價。這次美聯(lián)航就實實在在的讓這位張女士為她自己的行為支付了一回法律和經濟的代價。
是時候了,整個中國民航應該有勇氣正視并大聲說出這樣一個事實:
旅客不是上帝,旅客就是旅客
旅客有權益,旅客的權益不是無限的;同時旅客也有責任,旅客應該為自己的行為支付相應的法律和經濟的代價。
航空公司有責任,但也有權益,航空公司的權益同樣應該得到保護和尊重。航空公司應該正視并明確地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和自己員工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