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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年3.5萬英鎊買IPAD商標權不成 如今面臨300億罰單不悔?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fā)布日期:2012-02-15   作者:方華
    蘋果或將面臨300億罰單

      謝湘輝律師透露,目前已經(jīng)向全國近20家工商部門發(fā)送了關于蘋果iPad商標侵權的投訴信,涉及山東、河北、湖南、四川等地。雖然蘋果在廣東高院繼續(xù)上訴,但是唯冠方面也已向上海浦東法院提起了商標侵權的訴訟,并定于2月22日開庭。唯冠希望相關部門能在上海地區(qū)禁售蘋果iPad產(chǎn)品。

      在iPad銷售渠道遭全面封殺的同時,有媒體報道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開出的罰單高達2.4億元,但目前未進入執(zhí)行程序。

      此外,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罰款數(shù)額為非法經(jīng)營額3倍以下。易觀國際的數(shù)據(jù)顯示,從2010年第4季度到2011年第3季度,蘋果iPad系列平板電腦累計在中國大陸銷售了362萬臺。按照均價每臺3000元計算,已經(jīng)遠遠超過了108億元人民幣。如果蘋果終審依然敗訴,工商局對蘋果的最高罰款可以超過3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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