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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農(nóng)民被控殺人坐牢10年 真兇欲花20萬求其扛罪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fā)布日期:2020-02-21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作者:吳濤
    銅之家訊:▲嫌犯李長有三次上訴▲看守所將“真兇”寫給嫌犯李長有的紙條交給了省高院2004年,山西省翼城縣西上衛(wèi)村農(nóng)民李長有被指控殺了12

    ▲嫌犯李長有三次上訴

    ▲看守所將“真兇”寫給嫌犯李長有的紙條交給了省高院

    2004年,山西省翼城縣西上衛(wèi)村農(nóng)民李長有被指控殺了12歲的妻弟,之后近10年經(jīng)歷7次開庭,二次被判死刑、二次被判死緩,李長有仍然堅稱無罪而上訴。

    直到2013年9月8日,李長有在看守所突然接到管教轉(zhuǎn)過來的一張紙條,上面赫然寫著:只要你一個人將殺人的事承擔下來,我倆每人各給你10萬。

    看守所將這張“真兇”寫的紙條交到山西省高院。

    目前,經(jīng)歷四次判決,被關(guān)押近10年的李長有正等待最終判決結(jié)果。

    離奇兇案

    12歲男孩失蹤 “姐夫”疑點最大

    2004年10月13日中午,家住山西省翼城縣西上衛(wèi)村的韓燕(化名)挺著將要分娩的大肚子,拿著飯盒走進了中衛(wèi)中學,12歲的弟弟小凱(化名)在這里上學。敲開寢室的門,小凱不在,教室、操場轉(zhuǎn)了一大圈,仍沒有弟弟的身影。

    韓燕拿出電話撥通了媽媽王某的電話,稱弟弟找不到了。王某便詢問正在她家干活的女婿李長有,李長有答,“我昨晚讓李軍義把小凱送回學校了???”。隨后,一家人全部出動,焦急地去找小凱。

    當日下午兩三點鐘,王某家的電話響了,“你家的娃在臨汾鼓樓一帶?!彪娫捘穷^傳來一個男子的聲音,說完便匆匆掛斷了電話。

    王某和女婿李長有包了一輛車趕往臨汾市,到了鼓樓附近。李長有找了個借口自己出去了,回來后李長有告訴王某,說有人給他打電話說小凱被綁架了,讓家里人用1萬元贖人。

    倆人急忙回到翼城縣籌錢。此后幾天,李長有時不時地告訴王某,說綁匪打來電話催促給錢,但是王某和韓燕發(fā)現(xiàn),綁匪打電話不是打到王某家,總是給李長有打電話,由李長有傳話。

    小凱的同學也證明,事發(fā)前一天下午,同學們最后一次看到小凱時,是李長有到學校接小凱出去吃飯,也就是說李長有是最后一個見到小凱的人,種種疑點集中到了李長有身上。

    于是,2004年10月20日,翼城公安局民警將在醫(yī)院陪妻子韓燕待產(chǎn)的李長有帶走。

    尸體現(xiàn)于枯井 檢方指控“姐夫”作案

    “人在大學生農(nóng)場附近的一口井里?!币坏脚沙鏊铋L有就“招了”,稱董強告訴他死尸在大學生農(nóng)場井里。警方趕到現(xiàn)場,從井里撈出了小凱的尸體。小凱是怎么被殺的呢?

    檢方起訴書指控:2004年10月12日,李長有在翼城縣中衛(wèi)鄉(xiāng)北絳村岳母王某家?guī)兔Ω赊r(nóng)活,王某讓李長有到學??赐P,并讓其給小凱零花錢。

    當天17時30分左右,李長有騎摩托車將小凱從學校接走,后與李軍義、董強到華鑫面食館一起喝酒吃飯。22時許,四人又在中衛(wèi)村王月琴門市部買東西吃,十幾分鐘后離開。李長有騎摩托車帶小凱與李、董二人在木坂路口分手。

    當天23時許,李長有將小凱帶至翼城縣西上衛(wèi)村麥田內(nèi)一廢棄的枯井旁,用手掐住小凱的脖子,在小凱瀕死過程中又用石頭砸其頭部,致小凱死亡后將尸體扔進枯井內(nèi)蓋上石板后逃離。

    而李長有殺害小凱的動機則是李長有與小凱的姐姐韓燕未辦理結(jié)婚登記便同居,小凱將李長有、韓燕二人吵架一事告訴了母親王某。李長有為此懷恨在心,報復殺人。

    三人作案一人被指控

    李長有的供述卻與檢方不同。李長有說,那天他把小凱從學校里接出來,倆人先是吃了飯,后又去百貨公司給小凱買衣服,在回學校的路上遇到了李軍義和董強。

    3人一起吃晚飯,從晚上7點多一直喝酒吃飯到晚上10點多,走出華鑫面食館后,覺得還沒喝夠,又到中衛(wèi)村王月琴門市部買東西,邊吃邊喝酒到晚上11點。

    已經(jīng)喝多了的李長有要送小凱回學校,李軍義提出替李長有送,因為學校與李軍義家在同一條路上,還說如果學校關(guān)門了,就讓小凱在自己家住一晚,第二天再送小凱回學校。

    于是李長有騎著摩托車回家了,李軍義、董強和小凱騎一輛摩托車走了。第二天一早,李軍義打電話約李長有見面,說回學校的路上把小凱摔了,“人我給扔到水庫里了?!倍瓘娨蚝ε屡艿脚R汾躲藏。

    李長有一開始認為李軍義開玩笑,當中午韓燕找不到小凱后才意識到李軍義說的是真話。待見到董強時,董強也說小凱被摔了,人扔在大學城附近的一口枯井里,而不是李軍義所說的水庫里。

    根據(jù)李長有的供述,警方將李軍義和董強抓獲,倆人則稱是李長有要求倆人幫忙殺了小凱,并將尸體扔到了井里。

    四次判決 兩次死刑兩次死緩 被關(guān)10年仍上訴

    李長有被抓后第三天認了罪,“他們打我,一天一夜不讓我穿衣服,凍得我?guī)缀跏ブX?!崩铋L有在面對辯護律師時稱因受不了折磨而認罪。最后,檢方只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李長有提起公訴,以證據(jù)不足為由將李軍義和董強免予起訴。

    2005年10月14日,李長有在被關(guān)押近一年時,山西省臨汾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李長有當庭翻供。一個月后,臨汾中院做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李長有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賠償受害人母親王某經(jīng)濟損失5.8萬元。

    讓人不解的是,判決后李長有并沒有上訴,檢方也沒有抗訴。

    然而,2006年9月30日,山西省高院在死刑復核時,以李長有還有漏罪需公安機關(guān)進一步偵查為由,撤銷原判,發(fā)回重審。

    認為自己冤屈為何不上訴?據(jù)李長有辯護律師藺文財稱,他到看守所會見時也提出了疑問,李長有說,他被抓走后,原本待產(chǎn)的女友不要孩子,又跟他提出分手;還有人威脅他,如果不認罪家里人就有生命危險,他不想活了。后來案子被發(fā)回重審,同監(jiān)室的人也勸他,他才改變主意。

    2007年4月,臨汾中院第二次做出判決,仍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李長有死刑。李長有提起上訴。

    2009年5月,山西省高院以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為由,第二次撤銷原判發(fā)回重審。2010年10月,臨汾中院做出第三次判決,雖然所有的證據(jù)相同,但該院以故意殺人罪改判李長有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李長有再次上訴。

    2011年5月,山西省高院同樣以犯罪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為由,第三次撤銷原判,發(fā)回重審。

    連續(xù)三次被發(fā)回重審后,2013年7月,臨汾中院做出第四次判決,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李長有死緩。李長有第三次提起上訴。

    就在等待山西省高院開庭審理時,李長有意外地收到了一張紙條,打開紙條,李長有愣住了……

    等待終審 真兇寫來承諾書 懇求嫌犯一人扛

    這張落款為軍義的紙條上是這樣寫的:“哥,你過的好嗎?我知道這幾年受苦了,你的爸媽不用操心了,我就管了,你已坐下快十年了,再用不了九年就出來了,我和他已成家,就不要說我了吧,不過放心我們會一人給你十萬元,做點心意……求你放過我們吧!弟:軍義?!?/p>

    藺文財律師稱,李長有告訴他,2013年9月8日一早,一管教民警從監(jiān)號里將李長有叫出來,在值班室門口給了李長有這個紙條,原本管教不讓李長有拿走紙條,但他讓我寫自供信,說是自己一個人殺的人,無論怎么判刑,都不上訴。所以我就說自己寫完自供信后將紙條還給管教,管教就把紙條給了我。

    回到號里,同監(jiān)室的人看了紙條后跟我說趕緊交給所里領(lǐng)導,于是我就要求見領(lǐng)導,并將紙條給了領(lǐng)導。該管教后被記過處分。

    人處理了,紙條怎么辦?看守所領(lǐng)導最后將紙條寄給了山西省高院,經(jīng)鑒定,該紙條不是李長有所寫。

    因為紙條最后署名是軍義,那么會不會是事發(fā)當晚一起喝酒的李軍義呢?山西省高院申請將信中的筆跡與李軍義的筆跡進行比對,但是因為李軍義家人不配合,提供鑒定的李軍義本人所寫材料很少,專家無法做出判斷。

    目前,李長有仍被羈押在看守所,山西省高院還未做出任何裁判。紙條上的真兇到底是誰,還是一個謎。

    “在案件只有口供,而沒有其他能夠直接證明李長有殺人的證據(jù)的情況下,山西省高院應該按照疑罪從無的原則判處李長有無罪?!碧A文財律師認為。他表示,將向山西省高院再次申請對紙條和李軍義筆跡進行比對鑒定,查明真相。文/記者 洪雪發(fā)自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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