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會議上,于天華向大家介紹公安相關(guān)情況。受訪者供圖
大學畢業(yè)后的24年,于天華一直努力讓自己成為“支架”:工作上,這位“青年專家”是中堅力量;朋友圈里,個人魅力讓他成為大家交往的軸心。家庭里,他是頂梁柱。
工作強度大,經(jīng)常不眠不休,讓這座支架倒塌。
■ 人物簡介
于天華 山東臨清人。1990年從中國刑事警察學院刑事偵查系畢業(yè),在公安部刑偵局大案處(后為反恐怖處、爆炸恐怖案件偵查處)歷任科級干部、副處長、處長。2009年至2011年,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公安廳副廳長,2012年任公安部情報中心副主任。
作為我國新一代反恐專家,于天華曾直接參與偵破20多起劫機案及“新疆系列爆炸案”、“石家莊爆炸案”、“北大、清華爆炸案”、“南京小湯山投毒案”、“大連5·7空難”等100多起有影響的惡性案件和中央交辦的重大案件。曾四次榮立個人二等功,所領(lǐng)導部門多次榮立集體一等功。
2014年6月29日,在參加公安部“嚴厲打擊暴力恐怖犯罪活動專項行動”期間,于天華因工作勞累,在新疆烏魯木齊街頭突發(fā)疾病,搶救無效去世,終年47歲。
去世前,他身體里已被植入七個心臟支架。
“我想爸媽了,你陪我開車回去看看吧”。
一天晚上10點,于天華在電話里對好友姜明說。
半夜12點,姜明和于天華夫婦從北京出發(fā),400多公里,凌晨五點多才回到臨清老家。翌日中午12點前,他還得回到北京的崗位上。
“我想讓天華把我鼻梁再打折一次。”宋義說。
26年前,中國刑事警察學院的一堂擒拿格斗訓練課上,于天華和宋義對抗訓練,兩人手臂交纏,勢均力敵。
于天華突然騰空躍起,躲閃不及的宋義被猛壓在地,鼻梁當場被撞斷。
如今,宋義已是某地公安系統(tǒng)的一位廳級干部?;貞涍@段往事時,他反倒笑了,“鼻梁修好后比以前還高了一些,大家都說我更帥了”。
“再打折一次”的意義在于,至少這能證明,當年身手矯健的“班長”于天華還活著。
6月29日,于天華在烏魯木齊街頭步行時昏倒,身體里的七個心臟支架,沒能支撐他再站起來。
一戰(zhàn)成名
炸藥沒有被引爆,揚言炸公安部的男子最終被于天華勸服。那年,于天華28歲。
在山東臨清老家,相識已久的鄰居、朋友更愿意管于天華叫“保國”。
保國是父母給他起的小名,他們希望家里的第二個男孩能保家衛(wèi)國。
1990年,“保國”來到北京,進入公安部工作,實現(xiàn)了父母的愿望。
5年后,這個年輕人在長安街一戰(zhàn)成名。
1995年9月5日,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在北京閉幕。中午,一名男子渾身綁滿爆炸物,劫持一輛出租車,闖到長安街的公安部門前,聲稱要見公安部領(lǐng)導,否則就引爆炸藥。
在中國公安部門前要制造爆炸案,史無前例。
此時,于天華正在樓內(nèi)值班,情況緊急,他來不及請示上級,便靠近出租車,彎腰對男子說,“我是領(lǐng)導秘書,代表領(lǐng)導來談判”。獲得對方信任后,于天華鉆進了出租車。
“不能讓危險出在長安街。”事后于天華對同事說。他跟對方談判,讓出租車緩緩離開長安街,向南走。
出租車走走停停,與男子溝通也頻出周折,車到南二環(huán)永定門附近,5公里路,走了兩個多小時。
炸藥沒有被引爆,揚言炸公安部的男子最終被于天華勸服。
那年,這位在刑偵局工作的小伙28歲。
在同事眼中,于天華是個細致的人,總能想到別人想不到的事。
朋友圈里,流傳著一個他偵破爆炸案的故事。
1998年,某地發(fā)生一起蹊蹺的煤氣爆炸案:一棟三年無人居住的空置樓房,在水電已斷的情況下,突發(fā)煤氣爆炸,民警現(xiàn)場勘探數(shù)次仍不明爆炸原因,很多種可能性被專家一一排除。
有人將這宗神秘爆炸案通知了于天華。他翻閱材料,仔細詢問房間里的一切物品。
于天華判斷,該空置房屋內(nèi)一定存在一部電話機,爆炸前,如果有人打通這部電話,電話機內(nèi)繼電器產(chǎn)生的火花,在遇到煤氣濃度達到一定值的情況下,就會引發(fā)爆炸。
不少人覺得,這是幾乎不可能發(fā)生的小概率事件,何況于天華并未去過現(xiàn)場調(diào)查。但他認為,排除了所有可能后,爆炸原因只能是這個。
警方朝這個方向偵查,最終現(xiàn)場調(diào)查結(jié)果與于天華的判斷吻合。
這件事,讓他在同事中有了“神探”的名號。
“他有特殊功能”
好朋友曾給于天華一個評價:“外星人”。“無論接了什么大案,都像打了雞血一樣,不用睡覺”。
不去現(xiàn)場就能做出精準判斷,靠的是無數(shù)次出現(xiàn)場積累的經(jīng)驗。
2001年,江西萬載縣芳林村小學發(fā)生爆炸案,致42人死亡,27人受傷。事發(fā)后,于天華和其他專家現(xiàn)場偵查,迅速查明了爆炸點和爆炸經(jīng)過。
調(diào)查結(jié)論遭到了質(zhì)疑,有人認為,疑犯從哪里進學校,在哪兒引爆炸藥這種細節(jié)不可能在短時間內(nèi)查明。
在公安部任職的處級干部丁樹茂回憶,當時于天華之所以敢確認爆炸點在教室第三排這些細節(jié),因為他前后排查,反復順著目擊者回憶的爆炸犯行動路線走了好幾遍,才做出的結(jié)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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