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機版 | 無圖版
  •  
    行業(yè)頻道
    高級搜索 標王直達
    排名推廣
    排名推廣
    發(fā)布信息
    發(fā)布信息
    會員中心
    會員中心
     
    倫敦銅價 | 紐約銅價 | 北京銅價 | 浙江銅價 | 江蘇銅價 | 江西銅價 | 山東銅價 | 山西銅價 | 福建銅價 | 安徽銅價 | 四川銅價 | 天津銅價 | 云南銅價 | 重慶銅價 | 其它省市
     
     
    當前位置: 首頁 » 資訊 » 綜合新聞 » 正文

    全國人大代表:反恐應明確警察使用武器權限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fā)布日期:2020-02-21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銅之家訊:新京報訊 (記者溫薷)昨天,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馬振川建議,應制定反恐法,通過立法將反恐的力量、職責、程

    新京報訊 (記者溫薷)昨天,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馬振川建議,應制定反恐法,通過立法將反恐的力量、職責、程序等問題明確。同時應修改警察法,明確界定在緊急情況下警察使用武器的權力。

    “如果遇到恐怖襲擊,誰來協(xié)調(diào)?”針對反恐形勢,昨天,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馬振川在北京團審議“兩高”報告時指出,建議反恐立法,通過立法解決各部門權限、職責范圍等問題。

    馬振川舉例,在反恐立法中需要明確的問題包括,武警、部隊的用兵權限,報批的程序,什么情況下出動多大的反恐力量等等具體問題。

    此外,他還建議修改警察法。據(jù)馬振川介紹,現(xiàn)行的警察法于2012年10月修訂,2013年1月1日實施。其中第10條表述,在遇有拒捕、暴亂、越獄、搶奪槍支或其他暴力行為的緊急情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可以使用武器。

    “這里面在法理上出現(xiàn)一個問題,警察使用武器的權力在緊急情況下是依法行使,還是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行使?”馬振川認為,這些法理表述實際上造成操作上的模棱兩可,影響快速出警快速出槍。

     
     
     
     

     

     
     
    推薦圖文
    推薦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