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黑乎乎的巷道
一把槍抵在他胸口
21日傍晚7點,李文亮和家人約好在小區(qū)對面的餐館吃飯,沒想到,剛下樓推開門就遭搶了。雖然,那晚被搶走的20塊錢很不起眼,但畢竟被黑洞洞的槍口指著胸口,強迫自己干了不愿意的事情,李文亮心里很不舒服。到了吃飯的地點,他很沉重地壓低嗓門:“俊英,你出來我給你說個事兒。”
楊俊英當時不曉得出了啥子事情,心頭一緊:“我老公平時話不多,但個性很要強,他這樣說,我擔(dān)心得很,不曉得出了啥子事。”在餐館門口,李文亮告訴老婆,自己在家門口被人持槍搶劫了。“持槍搶劫!我的個天吶。”楊俊英立刻拉著丈夫,連飯都不吃了,當著13歲兒子和其他親人的面,就匆匆跑到附近的交巡警平臺報警。
案件很快被轉(zhuǎn)入歇馬鎮(zhèn)派出所,楊俊英帶著警察去現(xiàn)場,李文亮繼續(xù)留在派出所做筆錄。在調(diào)查中,警察很快發(fā)現(xiàn),搶劫李文亮的這個歹徒似乎并不慌張,他慢條斯理地從巷道走到商業(yè)街,在保安室繞了一圈之后,用搶來的錢在公路邊的香煙店,買了一包煙。
這個身高約1米6、有點胖的歹徒,很快被警方鎖定。當天晚上8點半,楊俊英和李文亮親眼看見歹徒被警察帶回派出所,并且由李文亮指認之后,兩口子受驚的心才稍稍穩(wěn)了下來,李文亮還正常去上了夜班。
事發(fā)后第二天,李文亮接到警察的電話:“說是要喊我們?nèi)ズ瀭€什么字哦。”楊俊英再次陪丈夫去了派出所,這才發(fā)現(xiàn)他們需要簽署的文件,是對當天搶劫李文亮的那名男子“不予刑事立案”的決定。
而“不予刑事立案”理由,重挫了李文亮的自尊心,“那是個娃兒,才剛剛滿13歲,槍是假的,是把玩具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