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20歲的吳英在東陽開辦了“吳寧一生美美容美體中心”,后更名為“東陽市吳寧貴族美容美體沙龍”。吳英稱,截止到2004年下半年,其在美容院上面的投資已經達到200多萬元。2005年,吳英又開辦了“東陽市吳寧喜來登俱樂部”,投資500多萬元;“東陽千足堂休閑理發(fā)屋”,投資500多萬元;“東陽韓品服飾店”,投資150多萬元;“義烏千足堂和東陽千足堂分店”,自己的投資額達到600萬元。同年,她還買了10輛伊蘭特轎車,合伙經營汽車租賃公司,并花了150萬元租賃了通江路一萬多平米房子準備開辦“本色概念酒店”,并于次年1月付了30萬元酒店設計定金。到2005年底,吳英已經擁有了馬自達6系汽車、克萊斯勒限量版敞篷跑車、寶馬x5越野車各一輛。
在一審判決書中,法院認為吳英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故意,理由是:吳英“本身無經濟基礎,無力償還巨額高吸集資款”。其中提及,早在開辦本色集團之前,吳英投資的美容院、千足堂等注冊資金只是14萬元,及至2005年8、9月間,已經負債上千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