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新聞對這次事件有詳細報道:
生于1990年1月的丘某娟,來自廣東省英德市,高中畢業(yè)后就謀到了佛山市順德碧桂園的文員工作。2010年6月,在增城的一個工地,丘某娟當資料員,認識了已婚的小包工頭陽某某。
不久,丘某娟和陽某某好上了,兩人在廣州市南沙區(qū)南沙街板頭商業(yè)街某出租屋同居。丘某娟知道陽某某已婚。陽某某對她說,他跟老婆早已有矛盾,但由于老婆提出的補償金他無法支付,所以一直還沒有辦理離婚手續(xù)。
丘某娟從沒正面接觸過陽某某的妻子,她與“婆婆”一起,帶著陽某某不足兩歲的兒子小杰(化名)住在出租屋里,婆媳關(guān)系和諧。對小杰她也很用心照顧,對外就說小杰是自己的“兒子”。